上海打掉一个诈称投资养老院的犯罪团伙
日期:09-09 来源:未知上海打掉一个诈称投资养老院的犯罪团伙,办案部门提醒——
增强防骗意识 慎重选择投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近期对蔡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蔡某某曾为某公司员工,该公司虚构投资养老院、认购养老床位等事实,诱导老年人购买旗下投资理财产品,非法吸收资金达2.7亿余元,吸收的资金均未实际投入生产经营。
在此类违法犯罪中,犯罪团伙根据老年人心理特点,开展“温情攻势”,一步步骗取信任,进而骗走老年人的钱财。办案部门提醒,老年人要加强甄别能力,警惕各种“糖衣炮弹”,管好自己的“钱袋子”;全社会应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爱护,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帮助他们提高防骗意识。
——编 者
今年7月底,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蔡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8年前,24岁的蔡某某入职成为上海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的一名行政人员,后又担任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工资发放、协助业务部门和社会不特定公众签订理财产品合同、划拨公司资金等工作。
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工作背后,是一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骗局。H公司虚构投资养老院、认购养老床位等事实,诱导老年人购买旗下投资理财产品,非法吸收资金达2.7亿余元,被害人多达900余名,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均已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该案中,H公司通过开展老年人才艺比赛、外出观光旅游等服务获取老年人信任,从而得以实施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
通过攀关系、拉家常、举办文艺活动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推荐虚构的养老投资项目
“我们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辖区办公楼内的H公司投资了理财产品,但该公司无法兑付本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天目西路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张笋介绍,当时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初步摸排,判断H公司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随着调查的深入,H公司的真实面目浮出水面。自2014年起,H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某先后成立多家以投资、养老服务、投资管理为名的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雇用“业务员”,组织老年人才艺比赛、观光旅游等活动,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参与。在活动中,陈某某等人鼓动老年人投资养老院、认购养老床位,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以公司名义吸收资金。
“该公司举办的这些养老服务活动非常有迷惑性,诱骗老年人参加。”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该公司“业务员”在老年人聚集的公园等地发放传单,传单主要内容是宣传老年文艺活动等,并不会提到理财。“但‘业务员’在组织的一次次活动过程中,都会推荐H公司的养老投资项目。久而久之,老人们就容易相信,进而购买。”办案检察官说。
在办案笔录中,一名受害老人称,从2016年开始,就认识了一个名叫曹某某的“业务员”,从他那里买过保健品,并一直有联系。2017年,曹某某开始向她推荐投资买房养老,每月有利息。于是,当年10月,老人就转给他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15%;2018年1月,又转给他11万元。2018年5月,当老人没有收到利息时,才怀疑自己上当受骗。
张笋介绍,在博取老年人信任的过程中,公司“业务员”往往会极尽所能和老年人攀关系、拉家常,对老年人施以小恩小惠,乃至认“干爹干妈”。“有一对老夫妻,老太太是大学教授,其爱人是工程师。‘业务员’对他们嘘寒问暖,无微不至。老夫妻投资其推荐的养老项目时,几乎没有怀疑。”
办案法官介绍,H公司还组织老年人前往其号称在江苏等地投资的养老院、农庄等进行体验,并在开展的文艺活动中和老人接近,让老年人加深对公司的信任。截至案发,先后有900余人“投资”,总金额达2.7亿余元。
虚构养老院、房地产需要资金等事实,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以骗取钱财
“实际调查发现,主犯陈某某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被害人巨额投资款,但仅将1000余万元转入所谓的投资项目中。”静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沈玉青介绍,H公司所谓的投资项目,或查无实处,或无实际投入,或有拖欠并失联,这些都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但该公司在宣传时,却将自己描述成一个布局全国、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除上海外,H公司在北京、黑龙江、山东、河南、海南等地都有关联企业,但办案民警实地走访后发现,这些所谓分公司,要么开设几个月后就关闭撤离,要么在注册地并未实际经营,有的所谓注册地在当地根本无法找到。
办案民警介绍,为博取受害人的信任,陈某某宣称苏州某养老院是H公司投资的产业,老年人投资购买床位后,不仅可以自己居住,还可以出租谋利。经调查发现,涉事养老院由苏州本地企业经营,陈某某与企业负责人商谈称要购买企业股权,以低价安排老人体验入住。但双方签订协议后,H公司并未按照协议支付相应款项,为此还被该企业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H公司实控人陈某某及7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某虚构养老院、果园、房地产需要资金等事实,通过“业务员”以H公司等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养老床位认购协议、股权认购合同等,以骗取钱财。收取的大量投资款,部分用于兑付被害人,部分被用在维护涉案公司日常运营、支付员工工资、个人花销等,均未实际投入生产经营。
判决书显示,陈某某实际控制的H公司等均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公开吸收资金的资质;证人证言证明,陈某某通过组织老年人才艺比赛为H公司等推销理财产品,揭露了陈某某集资诈骗的方式和手段。
应从家庭照顾、社区走访等多方面入手,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爱护,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
“该案中,不少老年人之所以受骗,主要是因为该犯罪团伙根据他们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养老服务活动,骗取信任。”张笋说,该犯罪团伙中的“业务员”,专门寻找老年人聚集的场地,主动亲近。认识后,团伙人员不急于“收割”,而是维持“长线”联系,如每到节假日就拎礼品上门,在才艺大赛中设置名次、奖品,吸引老年人积极参与H公司所举办的各类活动。
“很多老年人退休后生活较为平淡,平时比较寂寞,乐意参加集体活动。”沈玉青说,“犯罪分子费尽心思为老年人‘服务’,看中的就是老年人的财产。在逐步取得老年人好感和信任后,开始宣传、推销投资理财产品,诱导老年人心甘情愿购买。”
办案检察官说:“有的老年人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血本无归,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有的老年人无法接受被骗的事实,郁郁寡欢。”
法官提醒,老年人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加强甄别能力,警惕各种“糖衣炮弹”,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做决定,管好自己的“钱袋子”。确有参加投资理财的想法时,应及时与子女沟通商量,避免上当受骗。
“对于子女来说,应该加强对老人身心全方面的关心,多看望、多沟通。”张笋说,全社会都需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爱护,“我们在基层社区,也采取民警上门走访、发动社区干部积极参与、张贴警示横幅等形式,进行防范诈骗的宣传。希望每一个老年人,都能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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